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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法院执行局不进行执行,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政法委督促该法院执行庭; 2、就你所讲,你应该积极向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
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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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到申请执行异议或到上级法院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最晚多久必须执行完毕,没有时间表,关键是看被执行人有没有能力支付执行款。比方说,被执行人涉及民事借贷纠纷,欠款100万元,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判决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还清欠款”,到时候他一分钱也没归还,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局查封了他的所有财产,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后的钱款扣除拍卖佣金和执行费后只剩20万元,还有80万元,无论谁做执行人都无法给出时间表,多久可以执行完毕。阅读!
因本案执行标的巨大,且当事人莫红行残疾,家境困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中站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刻展开执行工作。法院执行局暴力执法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韩平川住所后,发现其房屋已拆迁,经过走访其邻居和村委会,得知韩平川早已不在此地居住,且已与妻子离婚多年。有邻居告知韩平川父母在中站区政府西居住,具体地址不详。 后经多方了解,执行干警找到了韩平川父母、儿子,他们均称不知道韩平川下落。执行干警又给其父母做工作,希望他们可以替韩平川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其父母以有病为由拒绝。执行干警又要求其父母给韩平川做工作,促其主动到法院解决问题,其父母称联系不上韩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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