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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要列。一般不用列太详细,像衣物、被褥、家具等如果价值不高不用列了,当然一定要分清...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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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财产的名称、位置、具体情况。主要是指不动产,房产、车辆、金银等贵重物品;双方的具体情况;财产分割方式;其他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三、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夫妻因为一方存在精神出轨的情况,从而要离婚的话,也不是不可能的。但这一情况并不能直接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而提起离婚诉讼最终不一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离婚的话,也还是有可能的,此时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至于财产如何分割,当事人也是可以协商确定。
民事起诉状原告:,男,1965年5月3日生,汉族,济南厂下岗职工,住济南市区街小区号楼单元室,邮编:,电话:。被告:,女,1967年11月9日生,汉族,济南下岗职工,住济南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邮编:,电话:。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 二、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年相识,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一男孩。年月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年,被告拒不按约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三套夫妻共同房产: (1)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商品住宅产权房,建筑面积75.38平方米,位于济南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现由带居住使用; (2)一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单位宿舍房改房,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位于济南市区南区号楼单元室,现由居住使用; (3)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济南总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位于济南市小区号楼单元室,现由(出租)使用。就分割上述财产及孳息租金元,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特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此致济南市区人民法院原告:年月日 1、本诉状正本1份,副本1份。 2、证据()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1份。 3、财产登记及分割意见1份。 4、证据各份,共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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