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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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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或者新政策的落实就可以改变。同时符合其生育条件的夫妻,必须在孕前办理二胎准生证在孕前没有申请,由于其没有事先没有申请指标,或者在政策落实前生育的,被称为抢生。
在超生儿社会抚养费上,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2、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基本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不得擅自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和任务。 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征收机关)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征收机关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工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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