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因乙的原因对丙违约,甲向丙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因此,甲因乙的原因对丙违约,仍然由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因此,在此种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甲以投保人身份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受益人乙可以直接请保险公司付保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