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使用不得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聘用单位立即辞退或者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降低办医条件的,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限期达到标准,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降等降级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社会医疗机构中从事本专业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一)具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二)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的中等以上卫生专业毕业证书的。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社会医疗机构不按月缴纳管理费的,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限期补交;拒不缴纳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594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1,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