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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伤残必须在医疗终结以后才能进行,从你的情况看,医疗尚未结束,不具备评定伤残的条件,病情也在发展中,无法判断伤残程度。...
1.股颈骨滑折,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可以评上伤残十级的。 髋关节对于下肢来说占60%左右的功能比例,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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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交通事故,股骨干骨折,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不能构上伤残等级的。即使是手术钢板内固定,你的膝关节功能主要是由于长期外固定导致的功能障碍,不是由于膝关节骨折导致的功能障碍,慢慢加强功能锻炼,会恢复的,所以够不上伤残等级的。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三、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交警可以根据你们在本次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即可,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相应的损失。
做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才能做的。股骨骨折至少6个月的医疗期。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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