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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分配股息纳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其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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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私募股权融资享受分红。私募股权投资以股权方式投资企业目的是为了获取收益,它是以“投资-运营-退出获利-再投资”不断循环的方式进行,退出获利在整个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的退出方式关乎到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大小,这时作为高回报的IPO退出方式就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首选。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文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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