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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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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自2008年2月至2008年底的双倍工资,至2008年末单位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你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您同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你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如果单位在2009年元月以后提出解除合同,若依据该单位有关奖金支付的相关规定,你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奖金和待遇;同时可以主张根据你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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