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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
又称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保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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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除正常赔偿外,构成障碍时,应先进行等级鉴定,按法律规定赔偿。残疾赔偿,计算方式相同,但各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员工平均工资等,需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年度统计数据确定。因此,这里不能准确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行测算。
通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因工伤住院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费用补助,具体包括如下费用: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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