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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有: 1、未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知识产权相临领域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3、不正当使用行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
方式有: 1、未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知识产权相临领域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3、不正当使用行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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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商标被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商标侵权的行为一般有: (1)在相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值得指出的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相同商品”的判断有时候很困难,两种商品虽然实际上是同一种商品,但名称、功能却可能迥然不同。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4)在与商品具有相关性的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或者在与服务项目具有相关性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判断商品与服务项目是否类似,关键在于服务项目与商品之间是否有共同点,二者在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时,消费者是否容易产生商品与服务的混淆和误认等。
在因特网上,处于不同服务器上的文件可以通过超文本标记语言链接起来。只要上网浏览者在网页上点击超链接部分(又称“锚”),另一个网页或者网页的另一部分内容就呈现在用户的计算机屏幕上。合理设置的链接,在网络上都是允许的,因为链接技术是互联网存在的基础。但是,如果在自己网页上将他人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设为链接,采用深度链接或加框链接技术,绕开被链接网站的主页,这种行为就有借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来增加自己点击率和浏览量的“搭便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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