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关于行政复议的调解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行政拘留文件有以下内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1]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1]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1]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第一百零九条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时,应留下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便本机关核实相关情况。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应出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供本机关核实。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