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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必须在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离婚,可以在你老公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你...
你好不违法你可以提出离婚1.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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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不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已不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关系处理。
1、在老家登记结婚的,不可以在外地登记离婚,但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在外地长期居住,那该地就是其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你老公一直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苏州,那么你就直接可以到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要求离婚;如果你老公不是居住在苏州而是其它地方,并且在当地办理了居住证(或暂住证),那么你只能到他办理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地方起诉离婚。如果你不请律师法院仅仅会收你300元的诉讼费用。对于他将你输掉的首饰,你很难有证据证明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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