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XX在内河搜寻救助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内河专业搜寻救助组织,配备相应搜救船舶、设施、设备,提高搜救能力;(二)鼓励、支持船舶、浮动设...
在本省管理的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船舶由县(市、区)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短期定期签证的期限由设区的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行政区域情况核定并公布,最长不得超过30日。农业生产用船(渔船除外)、生活自用船可以不办理船舶签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内河通航区域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作业或者活动完成后,建设、施工单位或者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按通航管理要求及时清理遗留物和恢复原状。
船舶标志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悬挂、设置任何与船舶标志不相关的牌匾、标记不得影响船舶标志识别和船舶航行安全。船长小于五米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4人已浏览
1,222人已浏览
735人已浏览
8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