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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
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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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的共同财产处理。 在同居关系结束的时候,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有协议的,应当按协议去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的原则,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主要是考虑到双方出资的数额来分割的。 当然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外一方没有关系。
一、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住在一起,现在一般用在异性之间。男女可在同居期间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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