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城乡规划修改后,应当依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后,在报批前应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镇总体规划、乡规划修改后,在报批前...
XX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技术规范,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制定适用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乡规划按照以下规定组织编制:(一)城市总体规划由XX组织编制;(二)中心城、新城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三)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具体工作;(四)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五)特定地区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六)专项规划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机关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其他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在报送审批机关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和村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规划管理,不再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按照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规划管理,不再编制村庄规划。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9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448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