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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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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1、请求事项不妥;应该是;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海X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X行终字第176号《行政判决书》和***市中级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书》,提起抗诉;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此案,撤销“海X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X行终字第176号《行政判决书》和***市中级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书》书;,认定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发回重审。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最高检察院才可能抗诉的”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该不会因为审限问题提起抗诉的;而且你们的理由也不充分;实践中没有审限是按照上诉(或者起诉)法院接受的日期和当事人收取法律文书的日期为准的;一般都是按照案件分配到审判员后开始计算到审批委员会通过判决内容之日止,计算审限的。4、你们的事实与理由主要应该是“(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在这方面详细阐述;5、还应该在事实与理由中”阐明案件是基本事实(当然是你认为正确的基本事实);6、只要抓住法律规定是有证据证明的一项规定,就有可能提起抗诉的;7、通过最高检抗诉最好是到北京面谈提交,邮寄受理的希望不大大的;8、也可以通过省高检的“民行处”提交抗诉申请书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审判人员在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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