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或者重伤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后果不严重进行行政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归案后主动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六人以上,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3)直接损失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60万元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5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