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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在当事人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城乡居民医保停保需要以下手续: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城乡医保停保的办理方式如下:1、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2、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到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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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如果漏缴,只能等到下一年度重新参保。交一年保一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1年及以上续保的人员,在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
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经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因受自身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可申请转外住院。市级(或专科)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后,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明确转往诊治的医院名称。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和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转治医院仅限外地三级以上医院或者国家重点专科医院,且必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因病情需要进行伽玛刀治疗的,转外约定医院仅限上海解放军455医院、85医院。2.办妥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外地指定医院发生的转外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于结算年度内携社会保障卡、《转外住院登记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有关病历资料等,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原因办理停保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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