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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参与者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而遭受的损失,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
一旦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或者集资者仍不能撤回集资的,参与者应当承担损失,不得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根据《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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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应该由侦查机关追回。如果没有立案,建议先报案。如合同明确约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回。《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追回和处置涉案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一般应在诉讼结束后返还给集资参与人。涉案财产不足全部返还的,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比例返还。
要不回来。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非法集资如果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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