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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毁林开荒违反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
在林区盗伐100-250株,滥伐500-1200株;非林区50-125株,滥伐250-600株即构成犯罪,才能被判刑。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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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林木“罪”一词一般是在林业行政案件出现 在刑法上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体现。 具体的毁林行为在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这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况不同,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性
1.毁林开荒在内的种种粮食增长措施,“刀烧火种”后,土地在得到养料后是比较能够生产粮食,而且也是烧一地种一地,换一地.其次,长江上游地区也是树木多种植地区,是年代比较久远的树木,其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实现当地居民的收入增加.树木的乱砍乱伐,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经济的制约,老百姓只能“靠山吃本”,从山上夺取现成的,无成本投资的,木材交易.其二点从短线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的生活和收入问题.2.长江上游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和毁林开荒,每年输入长江的泥沙量达20亿吨,其中2/3来自坡耕地.坡耕地开垦造成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最终使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长江连年发洪水,堤坝溃坝也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上游的没有树木植被可以把雨水吸收到土壤里,雨水顺着泥土、山涧直线冲刷,也导致了大量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现象的多次爆发,中下游水位节节上升,屡次突破最高、警戒水位点,也影响了当地人的生活和中下游江域两岸的人民.3.退耕还林势在必行.从20世纪最后几年开始,随着粮食问题的趋缓,退耕还林工程,从长远看,是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根本措施.做到在上游地区不砍伐树木,不随意烧山填土,加强对上游河岸和上游林区的管理,继续增大上游地区植被种植、树木种植,防止水土流失.在树木种植上,是一个长远而又坚毅的过程,需要每个人都参与近来,严格遵守.分三点做了答述,不知道你用不用得上了,你看看吧
1、农场和农场主是谁批准的,土地是谁的;2、如果农场主不是合法的,土地(林地、草原)使用权有没有依法取得,毁林开荒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3、政府(应该是乡镇个别领导肯定没有书面的证据)让补偿不等于,农场主取得了土地(林地、草原)使用权,不等于可以毁林开荒;5、现有的农场主应该聘请律师结合自己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分析情况,主动投案自首,说明情况,争取从宽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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