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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迁户口通常需要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不同地区的户口登记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您有资格将家庭户口从旧址转移至新址。但在进行任何此类操作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事先确保已严格按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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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地点的选择主要是由个体永久性居住所在地所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个人婚姻状况。因此,如果常住地址发生变更,个人户口必须相应地迁至新住址所在区域。在此过程中,迁移目的地的村级或街镇政府部门将开具证明文件,作为户口持有者长期居住在此的依据和凭证,协助户口迁移事项的顺利进行。户籍迁移是当前国内户口登记制度内在执行的“在经常居住地方办理登记户口”这一原则。当公民的长期居住地点发生改变时,他们应当将户口迁往现如今的居住地点,以确保户口信息与实际居住情况相符。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内容丰富且全面,涉及到了包括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学生以及军人及其随员在内的各种社会群体。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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