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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路占房具体的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标准不一。有以下计算公式: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
建议咨询当地征地主管部门。关于修路占房具体的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标准不一,但是如果给您的补偿太低,您可以拒绝签字,直到给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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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定。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样,养殖场拆迁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自留地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土地制度,也有权属的规定,自留地制度有其发展历史过程。农村村民有权依法经营自留地。2、颁布时,没有对自留地进行规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自留地拥有者对自留地拥有权益。3、如果国家、集体征收或者征用村民拿自留地,应当给与必要的补偿。这很难找到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依照法律原则,应这样处理。4、自留地在农村普遍存在,应呼吁通过立法,规范自留地制度。宪法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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