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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2、...
二审发回重审二审已经有了结果怎么会退诉讼费如果你说的是二审已经裁定发回重审二审诉讼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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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诉讼费缴纳办法的规定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撤诉的,人民法院会将你当时缴纳的诉讼费的一半返还给你。领取时,会要求你提交当时缴费的发票。这是这对一审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的规定。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根据我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调解之后; 1、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立案后调解的,诉讼费用减半收取,立案费不能全退,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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