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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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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有: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 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是:农村土地流转是在保留承包权的情况下将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他人获得土地佣金的行为,土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农村土地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当地村委或国土局可以查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属登记。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确权登记在入户调查和实地测量后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亩数、地块的边界四至等信息,必须要农户确认签字后才会确权登记颁证。 如果农户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确权工作小组必须提供解释回复或者复核后再进行公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法律分析 农村不确权的土地处理如下: 1、如果由于土地存在争议、纠纷等问题导致土地未能确权登记,待争议解决之后,进行确权登记。 2、如果是存在以下情况,将不予确权,土地将会被收回: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废弃、闲置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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