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你母亲虽然无靠,在没有办法的前提下另嫁他人,这有情可原,但你母亲未与你父亲解脫婚因关系,二十多年又不见你父亲的宗影,你母亲就应该向法院申...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离婚时需要你母亲你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拿不到,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证明就行了.第二.你作为女子,可作证,第三,房地产是在婚后得到的,离婚时原则上均分,你父亲名下的存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离婚,我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为你解决,预防你父亲转移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夫妻双方公平划分,是否为共同财产主要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就有的,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划分,婚后才有的就应当公平划分,而你父亲名下的财产归你父亲所有而不归你所有,当然就更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问题简单分为三类,如果是10周岁以下的孩子,需从双方生活环境等因素择优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是1、2周岁以下需要哺乳的孩子,通常判给女方,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则考虑孩子的意思表达选择的一方,孩子选哪边就判给哪边。
姓名权是孩子本人的姓名权,夫妻双方只是以父母的名义代为行使这一权利而已。因此,姓名权的构建和行使无疑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核心。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和抚养一方生活在一起。因此,孩子的利益和抚养人的关系十分密切。孩子的姓名直接关系到其身心健康。如果未成年子女和抚养人的姓氏不同,就往往会受到来自外界的“异样的目光”或者抚养人再婚后.面临一家三姓的尴尬,等等。这些问题都会给孩子的心理带来压抑感,从而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在孩子的姓名问题上,不存在夫妻任何一方的自己的利益。抚养人变更自己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并不侵犯另一方的利益。在我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大多由母亲抚养,很多孩子很小时父母就离异了,母亲为了孩子不受周围人的歧视.心里健康.快乐成长.想给孩子改姓.到公安机关办理时非需男方签字,这就苦了女方和孩子了,男方多半不同意或为了面子心里同意也不愿意书面配合,这时权利和义务就失去了平衡,于是不公正便出现了。面对这样的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安机关难道不应及时根据离婚后抚养方的需求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吗?!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形式确认:离婚后,抚养一方有权决定和变更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公安机关也应及时根据离婚后抚养方的需求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和儿童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5人已浏览
1,626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