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客运资格证件;(二)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道和拒载;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出租汽车营业站的调度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佩戴服务标志,执行服务规范;(二)积极调度,有车必供,及时疏散乘客;(三)制止驾驶员拒绝运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乘客需要出市境或者夜间去郊县、偏僻地区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或者出租汽车营业站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并报告驾驶员所属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对非出租汽车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或者标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执行由城市的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且使用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会同税务部门印制的车费发票;(二)按时如实向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填报出租汽车统计报表;(三)按照规定缴费和客运管理费;(四)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客运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五)未经客运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将出租汽车转让或者移作他用;(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3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744人已浏览
1,0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