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下列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财产...
(一)虽然离开现场,但证实其主观上无逃逸的故意的行为这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备逃逸的主观要件,不能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二)虽然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