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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与饭店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因为饭店没有尽到相应的保护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
1、如果餐馆老板未拿钱包,依照《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有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商家应尽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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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应承受相应的赔偿职责。根据《》第条,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使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雇员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使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聘用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演示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雇员的做法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聘用活动”。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所遭受的损害可以要求饭店赔偿,同时讲侵害你的人列为被告,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如果属于对方的体质原因,而且店方做到了积极照顾的义务是可以不赔的。但是这些都需要相关证据证明,另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采用书面形式将约定的内容明确下来,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助于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纠纷的。具体细节如何约定,还需要多了解您与对方的具体情况,才能够为您提供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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