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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起诉子女给赡养费就一定要给赡养费吗,主要你胜诉了,是一这要给的,否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父母、子女互为继承人;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立遗嘱指定遗产归属,无遗嘱的,子女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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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可以不给赡养费。因为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女儿死亡或者无力赡养,女婿自愿赡养的,形成赡养关系后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针对您的问题,我做出以下解答:赡养老人不能只给赡养费,在给赡养费的同时还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纪大了,体弱,生病的时候,要更好地照顾,让父母感情上得到慰问药,愉快地度过晚年。
一种意见认为,子女对父母均负有赡养义务,两个以上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连带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赡养义务的人偿付应当承担的份额。如果不赋予尽了大量赡养义务的子女的追偿权,就有可能导致各子女均消极履行赡养义务,尤其在被赡养人身患重病时,个别子女担心尽了更多的金钱给付义务后,而无法向其他赡养义务人要求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因而拒绝支付更多的医疗费用。这样既不利于保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赡养义务的本意。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支持诉讼请求。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法律并没有对有多个子女的赡养义务是连带责任或是按份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主张子女之间承担连带赡养责任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此外,赡养义务并非表现为单一的物质帮助形式,还表现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等形式。如果支持原告的诉求,那么,对父母尽了更多生活上照顾或者精神慰藉义务的子女,是否可以向其他子女要求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呢?这显然是荒谬的。由于,每个子女的赡养能力不一样,尽赡养义务的方式也可以不同,子女在自愿的情况下支付比其他子女更多的医疗费用或者给予更多的生活上的照顾等都是其承担赡养义务的方式,并不存在其履行的赡养义务超出了其应当承担份额的问题,因而,其并不享有向其他赡养义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然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意味着法律支持子女不支付父母的医疗费,为避免各赡养义务人产生纠纷,法律并不排除子女之间通过协商,约定各自给付赡养费用的数额或比例,如一方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多履行义务方可以依据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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