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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你是被告的一方,在最开始会收到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在辨别传票的真伪后,你应该在指定的时间到庭。如果不到庭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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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清偿了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第三十一条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根据你的描述,是合同纠纷,法院传票你出庭,你没参加。如果你是被告方,你缺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通知你领取判决书,如果你不领取,法院可以公告送到,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你不履行义务,到执行阶段,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包括申请将你纳入失信人名单,以及查封财产,高消费限制等。你将不能进行高消费等。不知你讲的上网可是指这个?
1、追偿权纠纷主要指的就是因为追偿权而造成的一些纠纷,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2、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 3、因此,担保人的追偿权成为保证人、物上保证人以及无效担保人均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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