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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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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复议法决定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
行政起诉状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案件起诉状 原告:男1966年 现住:上邮编: 被告: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地址: 案由:原告于2013年06月16日收到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13年06月09日所作出,沪府复字(2013)第16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附件2)。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确认被申请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于2013年02月26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沪规土资信公(2013)第0039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原告”不服”复议决定,依法向贵院递交行政起诉状。 诉讼请求: 1.撤销沪规土资信公(2013)第0039号具体行政行为。 2.判决被告“不作为”行政行为,责令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义务。 事实和理由: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的沪府复字(2013)第16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除裁定被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外,依法应责令被告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曰内,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重新处理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被告核友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与原告上海市龙华路2889号合法商铺房产,同属【龙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区域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笫四十八条规定,修改规划地段内应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因此“被告与原告是法律上有利害关系人”。 原告于2013年01月15日向被告行政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信息为,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规
根据执行主体、被执行人和执行时间的不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种类可以分别划分为:11.复议机关或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强制执行;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对被申清人强制执行或对申请人强制执行;4.先行执行或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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