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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女,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
经济案件的立案程序是: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案件有犯罪事实的;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立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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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至第22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医、直辖市)性的特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在我国大量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上诉的行政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也称再审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a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均有审判监督权,均可以提起再审程序。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有权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c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法定程序提起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诉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重视,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驳回。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您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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