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行为人犯破坏选举罪既遂的,应这样处罚:对行为人一般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只要行为人在各级人大代表或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上以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处以本罪相应的刑罚。
1、人民法院对于构成破坏选举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刑法》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破坏选举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