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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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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小孩会判给谁?对于未婚先孕儿童的监护权,法院可以谈判,但不能达成共识。法院坚持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原则。谁来决定谁来抚养孩子?(三)长期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因抚养条件不足或其他原因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的子女可以与父亲生活在一起。2. 儿童与能协商的两岁以下儿童之间不能协商的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基本出发点来确定儿童的监护权。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情感基础、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方是否做过绝育手术或生育能力下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并有能力照顾孩子的孩子也将被视为监护因素之一。3.对于十岁以上的孩子,他们也应该寻求自己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或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抚养子女问题的若干意见》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和他们的母亲住在一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父同住:(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适合同父同住;(二)有扶养条件而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父母要求子女与父母同住;(三)有其他原因不与母亲同住的。2. 父母双方同意,两周以下与父亲同住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孩子可以被允许。
如果你们在生育后三个月内补办了婚姻登记手续的,是不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罚款)的;如果没有在三个月内补办,请参看如下回答: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第二、三、四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是流动人口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你可以对照我的回答,再网上搜索一下相关数据,自己计算。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相对条件更好,可予优先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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