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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
首先,任何到法院闹事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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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可以变更拘留为罚款就可以,如果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其他情况必须执行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第一百零九条,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与罚款是两种处罚措施,只要行政拘留到期即便没有交纳罚款也应该按时放人,罚款不缴纳的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延长拘留来代替或者进行惩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关于被处罚人拒不缴纳罚款应当处理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因此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但是对于具体的细节处理,自己可以有效的解决,所以对于有关的行政处理,自己需要积极的了解有关的规定,这样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推动作用,所以自己要践行有关的规定。
1、因诉讼被强制执行,执行法院通知你去,一般为程序的,你积极配合就行。 2、只是通知你三次,你都去了,一般不会司法拘留。法院还未向你送达强制执行文书,不会直接采取执行措施。这次通知你去,很有可能是向你送达文书,让你签字和通知你执行的事。 3、你去后,文书送达以后,你又没财产执行或隐瞒财产、转移财产,又不配合执行,这时就有被司法拘留的风险了。 这次你去,应该说不会有多大问题。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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