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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享有?如何享有?

2022-10-23
探望父母、配偶才享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这里所说的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性质的事业单位,所以,您所在单位也应当执行探亲假政策。您咨询的内容涉及父母能否休探亲假看望未婚子女的问题,对此,《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职工的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的,如有未成年(指16周岁以内)的子女寄养在本市以外的地方,可以享受探亲待遇,探亲假期为每年20天。这就是说,除非职工自己的父母、配偶都已死亡,孩子不满16周岁而且寄养在外地,每年可以休20天探亲假外,其他职工都不能以探望子女为由休探亲假。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儿子正在读大学本科,应该已经超过16周岁,而且您父母、老公都健在,所以不符合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条件。这里向大家强调一下,现在有很多父母生了小孩后,不得已将儿女放在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家抚养,尤其是外地来北京的打工者,长期不能与孩子见面,但目前北京市政策规定的探亲假有两种:一是探望父母,二是探望配偶。如果不是配偶、父母均已过世,同时子女在16周岁以下又寄养在本市以外的这种特殊情况,职工是不能以看望子女为由休探亲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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