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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债的保全有两种,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1、须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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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这种不符合体现在意思表示不真实上。 2、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归于无效构成要素可撤销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就发生效力,只是因存在可撤销的事由,经撤销后才自始无效。 3、合同的撤销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于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其他人难以知晓,即使他人知道,而当事人自愿承受该行为的后果,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也没有干涉的必要。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这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设立要求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不合理处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行使期限: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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