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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中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并非单纯的消极事实,本案先有一方的给付才有另一方的受付,认定有无合法根据,需要足够的证据予以证实,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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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为3年。绝大多数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应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在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和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当得利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1、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以不当得利起诉。2、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诉讼请求的,只针对当事人的本次起诉而言。如果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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