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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 2.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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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于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首先,关于公民的婚姻状况信息,在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显示的,因为这种信息属于户籍管理的范围。也就是说公民的婚姻状况只在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一般当事人在离婚后其户籍信息婚姻状况一栏会显示“离异”。婚姻登记部门只会对当事人的离婚档案进行永久保存,但是不会显示其婚姻状况信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5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同时二婚的人办结婚证显示不显示,应该不显示。
根据你咨询的如果是二婚结婚证上有显示吗,结婚证上只是载明:某某与某某于何时登记结婚,然后落款当地结婚登记部门的名称,并加盖公章。结婚证上不标注婚前状况(未婚、离婚、丧偶),只是在婚姻登记前要核实登记者的婚姻状况,只要你不是已婚,不管是未婚、离婚、丧偶都可以。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婚姻状况就是已婚,是不能再登记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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