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收购企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前期准备阶段 2. 买方进行尽职调查(第一阶段),进入市场 3. 买方进行尽职调查(第二阶段),初步...
共享经济是指以获得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份发行和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依法发行股票并转让股份的过程中,所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和原则。本文将从股份与股票、股份发行、股份转让三个方面,对股份发行和转让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一、股份与股票 1. 股份的含义和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第二,它是股东权的计算单位。股份具有平等性、自由转让性和证券性等主要特点。 2. 股票的概念、内容及形式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股票是股份的证券形式。股票可以采取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股份的发行 1. 股份发行的一般规定 股份的发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应当采取面额股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2. 新股的发行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股份的转让 1. 股份转让的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依法自由转让的原则。 2. 股份转让的方式 记名股票的转让可以采用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需要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 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 在进行股份转让时,还可能受到一些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例如国有股权转让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发起人优先认购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应诉管辖,指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需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这里所指的“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行政责任。主要是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违法产品的行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2.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专门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刑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 3. 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包括两类: - 销售者对其出售的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在商品买卖关系中,销售者应在合理范围内,对其出售的商品向购买者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违反这一责任的,构成买卖合同中产品质量的违约行为,销售者应依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包括修理、更换、退货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 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即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