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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审查案件后,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再次将案件送到检察...
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坚持三大原则:罪行法定原则,凡是刑事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 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凡属于证据不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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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诈骗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会起诉,需要退回公安部门补充证据,证据充分后提交检察机关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院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可能存在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可以要求其说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如果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让公安机关出具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带着通知书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如果没有证据的,是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1、被人诈骗数额较大,尽管证据不足也可以报案。 2、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司法解释,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视为数额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案件只能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对于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4、《》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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