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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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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3)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探视和抚养的权利抚养一方带小孩去哪去哪,从道德上来说最好告诉另一方,毕竟是亲生的,但即使不告诉,他也没权利监督之类的。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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