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2...
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以及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刑事回避制度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相关制度的适用人群,一般都是与司法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其目的在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回避:(一) 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 与本案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官接受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礼物,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1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