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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行政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1)投诉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提交投诉书;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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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域名可以通过下列因素认定: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以下行为属于恶意抢注域名商标: 1、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申请解决域名争议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争议中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2、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足以造成混淆; 3、其他申请解决域名争议需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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