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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尽管有司法解释对民间“高利贷”的标准作了界定,但是考虑到刑事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基于各自立法目的不同,不能简单地将高利转贷罪中的“高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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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虽然违法,但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一、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四、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五、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一般高利贷是指高于银行同期利息四倍以上的部分才属于高利贷,高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放高利贷不构成违法犯罪,不会坐牢。只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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