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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时,房屋主有居住权,买卖双方是否需要持有哪些证明材料

2022-01-22
在房子里面居住的人并不当然的代表其有房屋的所有权,没有所有权而买卖房屋会产生无权处分或者有侵权行为。二手房过户要持有以下证明:(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 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2、二手房办理交易需要缴交的资料 (1)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 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 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 (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4)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 (5)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 (6)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按照第三条的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您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无法取得其所有权,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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