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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a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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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捆绑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合同义务包括支付义务和附随义务。支付义务可分为主支付义务和从支付义务。所谓主付款义务,简称主付款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是固有的、必要的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举例来说,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义务交付买卖物,转让其所有权,买受人有义务支付价款,这些都是主要的支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所有者的支付义务构成对待支付义务,在对方对待支付之前,必须拒绝履行自己的支付。当一方或全部因不可归责于双方而无法履行时,一方减为或免除对待支付义务。债权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而无法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必须请求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所谓从支付义务,简称从义务,不具有独立意义,只具有补贴主支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的目的不是决定合同的类型,而是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1、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2、按招工对象不同分为: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 4、按劳动者一方人数不同分为:个体和集体劳动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6、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营单位等劳 7、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8、按招工对象不同分为: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 9、按用人方式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 1 0、按劳动者一方人数不同分为;个体和集体劳动合同。 1 1、按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1 2、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营单位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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