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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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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机动车驾驶人呼气、血液酒精含量阀值》酒后,20至80毫克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醉酒,80毫克酒精含量以上每百毫升血液酒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至2000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照,处1000以上2000以下罚款酒驾营运车辆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次考取只有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按照刑法133条追究刑事责任,经警方约束至酒醒后,依法拘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社会危害性,检方不会做出不起诉决定的这种情形,至少目前,在国内尚未发现醉酒驾驶不被追究刑责的先例
公安部有关醉酒驾驶的规定: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后再取得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的,吊销驾驶证后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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