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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不会撤销执行。 2.在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财产后,...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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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搜索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送达双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只有在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条件下,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调解书进行再审,法院只有经过再审确认原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才可以依法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依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审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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