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位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主要看我们这边的证据是否准备充分,而且法院也不一定会根据诉讼的次数多少来判决离婚。 其次,还需向您询...
由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已经随起诉状副本一起在开庭前送达给被告。对于被告缺席的情形,原告并不需要再重复给被告看。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联系法院,如果没有过上诉期的,可以增加。如果已经过上诉期,法院不允许增加的,可以在二审调查或者庭审的时候提出。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告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离婚案件主要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一般财产案件不同,不适用一事不二审的原则,若采用与一般财产案件同样的规则,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诉讼离婚的机会。这是由离婚案件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即首次离婚请求被判决不准予后,当事人即刻又上法院提出请求离婚的情况发生,对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为间隔6个月,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这样的规定客观上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一是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原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则不受此限。若被告在6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人民法院亦应受理。二是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6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这是指原离婚诉讼所请求离婚的事实、理由没有变化或者没有本质变化的情况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现了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或发生了其他变化,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依法受理。
此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也可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后申请撤诉,都是可以的,但是建议让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因为这样的话,万一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